第二類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有哪幾個重要點?
春天來了,防雷工作也緊隨而來,為便于廣大客戶朋友提前做好防雷措施,以免因防雷工作怠慢而影響一些不必要的損失,現武漢市雷創技術發展有限公司結合多年的防雷工作經驗,及建筑物防雷設計規范,做一個簡單的概述。
第二類防雷建筑物防直擊雷的措施,宜采用裝設在建筑物上的避雷網(帶)或避雷針或由其混合組成的接閃器。避雷網(帶)應按本規范附錄二的規定沿屋角、屋脊、屋檐和檐角等易受雷擊的部位敷設,并應在整個屋面組成不大10m×10m或12m×8m的網格。所有避雷針應采用避雷帶相互連接。
第二類防雷建筑物的防雷途徑主要通過以下幾方面進行侵入
A: 突出屋面的放散管、風管、煙囪等物體安裝不符合規范標準的侵入;
B: 規定的管、閥及煤氣放散管安裝不符合規范標準的侵入;
C:引下線的設置不符合規范標準的侵入;
D:建筑物的鋼筋安裝不符合規范標準的侵入;
E:土壤電阻率及接地體不符合規范標準的侵入;
F:防止雷電流流經引下線和接地裝置時產生的高電位對附近金屬物或電氣線路的反擊等等
問題找出來了,如何解決以上問題呢?
武漢市雷創技術發展有限公司帶您來看看解決辦法
1:、排放爆炸危險氣體、蒸氣或粉塵的放散管、呼吸閥、排風管等管道
二、排放無爆炸危險氣體、蒸氣或粉塵的放散管、煙囪,1區、11區和2區爆炸危險環境的自然通風管,裝有阻火器的排放爆炸危險氣體、蒸氣或粉塵的放散管、呼吸閥、排風管,
2: 規定的管、閥及煤氣放散管等,以上情況,均需如此操作,金屬物體可不裝接閃器,但應和屋面防雷裝置相連;
3.在屋面接閃器保護范圍之外的非金屬物體應裝接閃器,并和屋面防雷裝置相連。
引下線不應少于兩根,并應沿建筑物四周均勻或對稱布置,其間距不應大于18m。當僅利用建筑物四周的鋼柱或柱子鋼筋作為引下線時,可按跨度設引下線,但引下線的平均間距不應大于18m。每根引下線的沖擊接地電阻不應大于10Ω。防直擊雷接地宜和防雷電感應、電氣設備、信息系統等接地共用同一接地裝置,并宜與埋地金屬管道相連;當不共用、不相連時,兩者間在地中的距離應符合下列表達式的要求,但不應小于2m:當基礎采用硅酸鹽水泥和周圍土壤的含水量不低于4%及基礎的外表面無防腐層或有瀝青質的防腐層時,宜利用基礎內的鋼筋作為接地裝置。 敷設在混凝土中作為防雷裝置的鋼筋或圓鋼,當僅一根時,其直徑不應小于10mm。被利用作為防雷裝置的混凝土構件內有箍筋連接的鋼筋,其截面積總和不應小于一根直徑為10mm鋼筋的截面積。構件內有箍筋連接的鋼筋或成網狀的鋼筋,其箍筋與鋼筋的連接,鋼筋與鋼筋的連接應采用土建施工的綁扎法連接或悍接。單根鋼筋或圓鋼或外引預埋連接板、線與上述鋼筋的連接應焊接或采用螺栓緊固的卡夾器連接。構件之間必須連接成電氣通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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